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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三个不发生”创建活动,坚决打赢“四大攻坚战”,营造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10月23日晚,湘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开展夜查酒驾整治行动,共查获酒后驾驶5起,涉嫌醉驾2起,涉牌涉证3起,其他违法行为14起。
▲凤凰路步步高地段酒驾查缉执勤点 ▲大鹏西路玉兰芳地段酒驾查缉执勤点 ▲大鹏雪松路口酒驾查缉执勤点 ▲凤凰雪松路口酒驾查缉执勤点
酒后驾驶对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巨大的威胁,已经成为死亡率最高的交通事故之一。莲乡交警在此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勿酒后驾驶,交警部门将始终保持对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管、严处的常态化整治态势,广大驾驶人切勿以身试法。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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