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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头鹰幼崽。 4月7日,继放生刺猬幼崽后,易俗河镇干部群众又联手救助了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
据易俗河镇居民陈女士介绍,这只猫头鹰是在自己房子旁边发现,当时也并不知道是猫头鹰,更不知道是国家二家保护动物。仔细考虑后,陈女士选择向县林业局报警求助,并将这只猫头鹰移交给县林业局工作人员。
接收这只猫头鹰后,县林业局工作人员为其作了初步“体检”。经仔细辨认,确认为猫头鹰幼崽,其羽毛大部分呈褐色,稠密而松软,头大而宽,嘴短,体长16厘米,体重0.4公斤。因翅膀轻微受伤,暂不具备放飞条件,工作人员将其送至湘潭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
猫头鹰在我国分布比较广,常栖息于树林中,喜欢夜间行动,主要捕食老鼠类,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县林业局工作人员提醒,国家明令禁止捕杀、销售猫头鹰,居民捕杀猫头鹰是违法行为,群众在发现猫头鹰时,请不要伤害它,可及时与林业部门联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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