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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全市用于教育、科技、文化、社保、医疗、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务等方面的重点民生支出达573.2亿元,五年年均增长16.97%。其中,重点民生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由2011年的58%提高到2015年的63.8%,提高5.8个百分点。
近五年,全市财税部门落实减税清费政策,共为纳税人减免税费45亿元以上。
湘潭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的五年,湘潭交出了一份彰显“民生温度”财税账单。一方面,财政支出注重补齐民生短板,注重缩小城乡差距,注重创新投入方式。另一方面,财税部门切实落实各项减税清费政策,力争让每一个纳税人享受政策红利。
补短板:社会保障换挡升级
民生是全面小康最厚重的底色,共享是全面小康最温暖的主题。近五年,我市在财政收入由高速增长转入中低速增长的情况下,优先保障民生投入,优先满足民生需求,推动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医疗保障再升级。
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的统筹试点工作,五年来,市城区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由2011年的300元提高到2016年的460元,农村低保年人均保障标准由1500元提高到5520元,位于全省前列;率先在全国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多渠道筹措资金1000万元成立“救急难”公益基金,积极开展“救大难、应小急”工作。对2.6万重度残疾人实施特殊生活补助和护理补贴,发放补贴资金2000万元;市本级财政多渠道筹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补贴7.55亿元,系统解决了被征地农民社保问题,收到了起步早、成本小、受益人数多、保障水平高的良好成效。
五年来,市本级共投入3584.7万元为城区全体居民购买1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16年各级财政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人均补助标准达45元。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财政补助资金,也由2011年的200元提高至2016年的420元,市本级配套补助资金达1.7亿元。
五年来,我市全面实施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截至目前,全市共筹集资金10.4亿元,建设公租房2.93万套,实施棚户区改造5.66万户,累计为9万余户家庭提供了住房保障救助。其中,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占比由30%占比达到了80%。
促公平:公共服务扩面提质
改善民生,是推动社会公平的关键之举,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社会公平的归着点。
在建设路口附近上班的文先生,对我市公共服务的扩面提质有明显感受。由于家住湖湘西路某小区,以前上班要么自己开车,要么只能赶公交,现在,他下楼就能踩着公共自行车去上班,不急不慢,还不用担心没有停车位的问题。这得益于我市不断完善财政对公交交通的补贴机制。近几年,我市本级财政按2000万/年的标准实行公共交通及城乡一体化补助,尤其是2012年启动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工作以来,共计投入3778万元在中心城区范围建设244个站点,投放5500辆公共自行车,极大方便了市民出行,改善提升了城市环境。
我们在市财政局的一份调研报告中看到,2014年和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口径增长11.26%和11.91%,财政支出明显提速,重点民生支出更是水涨船高。以2015年为例,在14项重点支出中,有10项支出增速同比上升,教育、科技、文化、社保、环保、交通支出增速较上年增幅较大,分别增长了17.96、42.49、27.79、20.14、90.3、21.06个百分点。其中,环保支出增幅最大。
环保是重要的民生问题,近几年我市通过发行专项债券、申请国开行配套贷款、争取上级转移支付等方式,多方筹资融资超过12亿元,实现竹埠港地区整体关停搬迁,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取得明显进展。
同时,争取并投入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资金1.41亿元,重点治理耕地污染。这是践行“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具体体现。
讲政策:减税清费促发展
财税账单里的“民生温度”,不仅体现在财政对提升社会保障、拓展公共服务等改善民生的直接投入上,而且体现在财税部门切实落实各项减税清费政策,从侧面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就业、培养经济增长潜在动力上。
据市财政局统计,这五年,我市财税部门认真落实“营改增”、资源税等税制改革、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取消、停征和免征部分政府性基金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减税清费政策,累计为市场主体减免税费45亿元以上,减轻了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负担,增添了市场活力。
河东某物业公司是一家小微企业,2013年的月营业额在1.8万元左右,按当时的税收政策来算,需交纳5%营业税以及随营业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当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3年8月1日起,月销售额(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后,该小微企业每月减税近千元。随着政策的不断调整,该企业在享受优惠政策的同时,将节约下来的税费用于扩大规模,如今该物业公司的规模是三年前的两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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