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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乡村的重要工作,也是妥善处理城乡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近年来,湘潭县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总览,以综合整治农村环境为抓手,以农村垃圾处理为重点,全力整治农村环境,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明显改善,农村乱倾乱倒垃圾现象得到基本解决,逐步实现农村垃圾的科学化处理。今年,我县农村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将到98.7%。
排头乡排头岭村一隅。
排头乡排头岭村村民胡正佳家。 走在排头乡排头岭村的乡间小路上,道路整洁,村民的庭前院后干干净净,一派美丽乡村的景象跃然眼前。该村村民胡正佳告诉记者,如今村上环境好,得益于村上宣传到位,现在村上群众的垃圾处理意识与以前相比有了很大提升。
据悉,自2012年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以来,我县一直狠抓农村垃圾处理机制建设,大力清除积存垃圾,基本解决垃圾围城、围村、围水、围路、围屋的现象的同时,还着力在垃圾科学处理上做文章,实现由“末端治理”向“减量化、资源化”的转变。
村民将垃圾池内的垃圾进行处置与分类回收。 我县通过深入广泛宣传、入户上门指导,动员广大群众按照“能沤就沤,能烧就烧,能埋就埋,能收就收”的“四分法”方式,对垃圾进行简易分类处理。通过垃圾分类处理,垃圾量减少了70%以上,做到垃圾不出户、不出村。2014年试点以来,全县70%行政村实施了垃圾分类减量处理,其中锦石乡、乌石镇、谭家山镇、分水乡等乡镇实现了全覆盖。
县再生资源回收环保合作总社。 目前,我县结合县情,不断摸索,初步探索出了垃圾处理的有效模式,并在推进中不断完善。为确保“垃圾收得回,处理得了”,2015年5月,县再生资源回收环保合作总社成立,其按照市场化模式对乡镇运转的可回收垃圾进行处理。
县再生资源回收环保合作总社回收的部分垃圾。 据县供销社副主任唐明旺介绍,县再生资源回收环保合作总社按照“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置”的工作流程,对全县乡村可回收垃圾进行集中处置,比如废纸、废玻璃、废金属等。2015年,合作社总共回收垃圾605吨,今年根据县整治办的要求,合作社实施分季度进行回收,目前回收了238吨可回收垃圾,有效对全县各乡镇的垃圾进行分类减量。
除了垃圾分类减量,县整治办还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加大对农村垃圾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垃圾消纳处理能力。为集中减量处理镇区和集居点生活垃圾,适度推广了简易的自燃式垃圾焚烧环保技术,目前,在排头乡等6个乡镇建造了9座垃圾焚烧炉。
“通过几年的齐心的共同努力,目前,在农村环境整治特别是生活垃圾处置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今年,我县农村垃圾集中处理率将达到98.7%。”县农业局副局长、县整治办副主任王正河介绍,对于下阶段的农村垃圾集中处理工作,县整治办将继续抓好引导,提高老百姓的环保意识;结合“精美莲乡”,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对国道、省道、干线和主要的县道边的垃圾池逐步予以拆除,争取到2017年拆除到位;以建设“美丽屋场”为抓手,提高环境整治整体水平,以全面小康建设为目标,到2017年,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百分之百的目标不动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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