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党代会】湘潭县:持之以恒抓纪律、转作风、反腐败
过去五年,我县从严治党坚决落实,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县委、县政府始终把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作为提升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基础的根本保证,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政治核心、思想引导、统揽全局、组织指导作用,推动了党务群团各条战线工作齐头并进、卓有成效。 党政“一把手”在干部大会上述责述廉。层层压实“两个责任”我县坚持把明责作为履职的基础,把问责作为履责的保障,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县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在全省率先推行“四大家”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6+1”清单制度,在全市率先出台“两个责任”实施、考核、追究三个办法,扎实推进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双百分”考核机制,构建了权责对等、奖罚分明的责任链条。在县委的示范带动下,全县各级党组织层层签订了主体、监督两个责任书,对具体责任签字背书;92个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定期向县委、县纪委报告履责情况,124名党政“一把手”在干部大会上述责述廉,自觉接受监督评议;为600余名科级领导干部量身定制了责任清单,责任落实有章可循。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按照“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的要求,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15个单位和30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追责,释放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乡镇党委换届任前谈话。狠刹歪风邪气,党风政风为之一新
我县坚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作风建设规定作为经常性的工作来抓,弛而不息、长抓不懈。采取明查暗访与突击检查相结合,从春节、端午等一个个时间节点抓起,从公车私用、中餐饮酒一件件具体事情抓起,从公款吃喝、公款送礼一个个突出问题抓起,深究细查不正之风,形成高压态势。采取交叉检查、联动协查、重点抽查等方式,整合财政、审计、税务、公安等职能部门力量,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提升监督实效。五年来,组织开展了作风督查64轮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规定的问题145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7人;组织开展了侵害群众利益行为、违规职务消费、“纠‘四风’、治陋习”等专项整治行动,全县“三公”经费近五年同比下降62%,庸懒散拖、“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作风顽疾得到有效整治。机关干部到我县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学习。 不敢腐的震慑效应越来越大
我县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通过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强反腐败协同配合,不断拓宽问题线索来源。五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1183件(次),党纪政纪立案636件,纪律处分702人,移送司法机关46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15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100余万元。既查处了县招商局原党组书记吴某、县职校原校长张某等130名科级干部,又查处了易俗河镇上马村原村支书罗某、茶恩寺镇杨溪村原村主任朱某等79名村干部,彰显了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在加大纪律审查力度的同时,坚持挺纪在前,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五年来,对265名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对102件问题线索进行谈话函询,对395名存在轻微违纪问题的党员干部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轻处分,为126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是非,最大限度保护和挽救干部。通过寸步不让严惩腐败,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全县信访举报件、上级交办件、重信重访件呈现逐年下降趋势,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回望五年,最坚强的保障是正风肃纪、固本强基。五年来,县委始终自觉与党中央、省市委保持高度一致,严格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时刻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坚定不移反腐倡廉,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党心民心为之一振,党风民风为之一新;始终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强化基层基础,树立正确导向,打造了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营造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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