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路铺在线 发表于 2016-6-30 20:01

【城管日记】“大妈”图方便私接电源 跳舞跳来了违法通知书

私接路灯电源现场(一)。私接路灯电源现场(二)。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的通知书。      中国湘潭县网6月29日讯(记者 杨建 通讯员 周锦慧)“为了图方便,就私自接用路灯电源,这不仅对城区公共路灯造成安全隐患,而且极易诱发电线短路,引起火灾、电击事故,非常危险。”6月28日晚上7点三十分许,县城管执法局灯饰管理处工作人员在城区例行巡查时发现,凤凰路自来水公司旁和白石广场存在违法行为。
       当晚,县城管执法局灯饰管理处的工作人员通过现场检查了解到,私自从路灯杆根部接出的电线,连接到了广场上的接线板上,以带动广场上的照明灯和音响,供跳广场舞的“大妈”使用。
       “偷接的电线也很脆弱,只有一层薄薄的包裹,在潮湿环境中更是危险,存在严重的漏电隐患。”灯饰管理处的工作人员表示,这种私接电线的偷电行为十分危险,由于线路属于非专业人士接通,线路连接不规范、无线路保护开关,如果不及时拆除截断,后果将不堪设想。
       随后,灯饰管理处的工作人员现场将私接的电线做了截断拆除处理,对路灯杆根部的电线盖进行了加固,力求杜绝私接电源的情况;县城管执法局综合执法人员,对违法接电的当事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的通知书。
       “我们也只是想方便大家跳广场舞,以为晚上没人管,所以就趁天黑的时候将线路接好,以后我们会注意的,不再私接电源了。”对于突如其来的综合执法队员,跳广场舞正欢的大妈如是表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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