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石镇: 动物伤人引纠纷 成功调解化恩怨
中国湘潭县网4月14日讯(通讯员 陈伟)4月13日,花石镇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纠纷案件,促进了邻居之间的和谐相处,树立了社会新风尚。今年3月11日家住见楼村的胡运龙走路经过同村胡自强家门前的大路时,被胡自强家饲养的一条狗从身后扑过来,咬伤了右脚膝关节部位。胡运龙立即赶到花石中心卫生院进行治疗,处理伤口,注射了狂犬病免疫球蛋白。医生建议全程接种狂犬病疫苗,从3月11日至4月10日分五次接种,疫苗费共计2028元,由于情况紧急胡运龙自己支付了疫苗费。
事后胡运龙多次找胡自强协商赔偿问题,胡自强均以动物伤人不负责或者家里没钱为由拒绝。在协商无果后,4月12日,胡运龙来到该镇司法所申请调解。
在了解事情原委后,司法所干警向胡自强说明动物致人损害是特殊侵权,只要受害人没有重大过失或故意,动物饲养人就应承担赔偿责任。另一方面,从现实考虑胡自强家庭条件的确非常困难,该镇司法所得工作人员征求了胡运龙的意见,从邻里和睦相处的角度,胡运龙降低了赔偿要求,最后,由胡自强一次性赔偿胡运龙600元医药费,避免了矛盾升级,同时事情由此得到圆满解决。(完)
[作者:陈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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