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2015年农村居民大病保险追补1716人 补偿金额累计达960万元
全县2015年度农村居民大病保险追补工作会议召开。中国湘潭县网4月12日讯(记者 龙蓉)4月12日,记者从全县2015年度农村居民大病保险追补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县有1716名群众符合2015年农村居民大病保险追补条件,补偿金额累计达960万元,其中个人最高补偿额达20万元,4月29日前将全面完成兑付手续办理。
据了解,农村居民大病保险是于去年颁布实施的,目前是在追补发放2015年的大病保险补偿金额。这一政策的实施,将大大提高参合大病患者的报销比例,极大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会议明确,我县2015年度农村居民大病保险追补的保障对象为参加我县2015年度新农合的人员,并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住院患者。其高额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按规定补偿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达到大病保险起付线1.5万元,给予再补偿。其中贫困人口(含五保、低保和精准扶贫对象)的起付线为0.75万元。参合人员期间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的部分,原则上分四段累计补偿:3万元(含)以内部分补偿50%,3万元以上至8万元(含)部分补偿60%,8万元以上至15万元(含)部分补偿70%,15万元以上部分补偿80%,年度累计补偿金额不超过20万元。
会议对我县2015年度农村居民大病保险追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由县合管办牵头组织,各乡镇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按属地原则具体落实,按照遴选、核对、公示、兑付流程执行,4月29日前将全面完成大病保险追补兑付手续办理工作。据初步统计,我县有1716名群众在2015年农村居民大病保险追补对象范围内,补偿金额累计达960万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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