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进行活禽宰杀、野生动物交易等行为的公告
近日,武汉等地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为防患于未然,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现就做好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严禁在农产品交易市场内进行畜禽宰杀、活禽交易和野生动物交易行为,仅可经营宰杀后的家禽;
二、严禁餐饮服务单位经营野生动物(菜品),野生动物驯养及经营单位出售和交易野生动物;
三、严禁市场内畜禽和水产品无照经营行为:
四、严禁网络交易平台、商品交易市场违法出售、购买野生动物及制品等行为。
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从严从快处理,对情节严重、触犯刑律、造成重大社会危害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湘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湘潭县林业局
湘潭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湘潭县商务局
2020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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